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海許可決〔2025〕032號)〔新蓋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6kV、35kV電力和通信遷改線路(第二批)跨越(穿越)新蓋房分洪道左堤(11+010~21+685)防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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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HWZWGK-2025-0062 信息所屬單位:海委河湖管理處
發(fā) 布 機 構:海委辦公室
發(fā) 文 日 期:2025年06月9日
文 號:海許可決〔2025〕032號
中國雄安集團生態(tài)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本機關于2025年4月7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關于報送新蓋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6kV、35kV電力和通信遷改線路(第二批)跨越(穿越)新蓋房分洪道左堤(11+010~21+685)防洪評價報告的函》申請。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決定: 一、同意新蓋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6kV、35kV電力和通信遷改線路(第二批)跨越(穿越)新蓋房分洪道左堤(11+010~21+685)(以下簡稱該工程)的總體布置。即:該工程位于河北雄安新區(qū)雄縣,均穿(跨)越新蓋房分洪道左堤。其中,電力線路遷改涉及1條6kV線路和3條35kV線路,遷改線路總長0.67千米,采用架空方式跨越左堤;通信線路3條,遷改線路總長1.4千米,采用定向鉆方式穿越左堤。各線路具體參數如下。 該工程設計防洪標準均為100年一遇。 二、工程設計應充分考慮沖刷、洪水浸泡、漂浮物撞擊等影響,確保工程安全。 三、根據《海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線保護與利用規(guī)劃》,該工程所在新蓋房分洪道河段為河道治理方案尚未確定或尚未實施的岸線保留區(qū),占用左岸岸線長度為65.86米。目前新蓋房分洪道河道左堤治理工程正在實施,且該工程已取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工程建設基本符合規(guī)劃要求。 四、基本同意《評價報告》提出的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即:對河道管理范圍內涉及遷改的原輸電線路、通信線路及附屬設施進行拆除,恢復河道原貌;在新建通信線路定向鉆出入土點各設置兩道混凝土截滲環(huán),并采取黏性土換填。 該工程占用堤防、河道、灘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土地權屬不變,仍為水利工程用地。 五、建設單位須做到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與工程建設同時設計、同時實施、同時驗收。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須嚴格執(zhí)行水利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等要求。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方案應經河道主管機關同意后實施,投資計入該工程總投資內。 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須將施工安排報送河道主管機關備案。涉及跨汛期施工的,汛前須制定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報送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并報河道主管機關備案,接受防汛和水旱災害防御等有關部門的調度指揮和監(jiān)督檢查。 工程建設和運行期間,有關單位須確保防汛搶險通道的暢通。河道內的工程禁止在汛期進行施工,河道內嚴禁堆放物料、建筑垃圾等雜物,不得向河道內排放污水。 七、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設置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工程標識標記,標明工程位置和埋深等。建設單位須及時清除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筑垃圾,恢復河道原貌。驗收工作須有河道主管機關參加,建設單位應向河道主管機關報送有關驗收資料。 八、工程運行期間,建設單位及有關單位須嚴格服從河道主管機關的河道管理與防洪調度,不得阻礙工程范圍內有關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 九、河北省水利廳為該工程所穿(跨)越河流的河道主管機關,負責對工程的建設和運行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負責其事中事后監(jiān)管。 十、本許可有效期為3年,自許可之日起計算。有效期屆滿未開工項目且需延續(xù)有效期限的,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向本機關提出申請。你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本許可決定,不得變更本許可審批的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標準、規(guī)模等;若有變更,應依法辦理變更手續(xù)。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 2025年6月9日 (聯(lián)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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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蓋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6kV、35kV電力和通信遷改線路(第二批)跨越(穿越)新蓋房分洪道左堤(11_010~21_685)防洪評價報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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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齊征 | |||